1.电能的生产、输送、分配以及转换为其它形态能量的过程是同时进行的。电能是不能大量储存的。电力系统中瞬间生产的电力必须等于同一瞬间取用的电力。电力生产发电、供电、用电在同一时间完成的特点决定了发电、供电、用电时刻要保持平衡发供电随用电的瞬时增减而增减。任何其它产品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使用都是既有联系又独立存在。任何产品在生产该产品的工厂完成之后它的
生产过程就完结了。产品要被社会所使用则要通过运输环节即流动过程扩散出去,扩散到使用人手中,通过使用表现它的价值。生产、运输、使用三个环节都是独立存在的而且其中有一个较长的周转期。电力则不同,停止了用电,供电就随之停止,发电也随之停止。这就是说它的生产、运输、销售使用是十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,三个环节只能共同存在,共同发生作用,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孤立存在,而且在时间上它是瞬时的,没有周转期和间歇期。发电、供电都是电力部门生产的组成部分,它的建设、管理都是电力部门的内部工作。这是一个方面。用电则是在电力部门之外,是电力的使用者,是另一个方面。 因此发、供、用电是三个环节。
2.电力生产是高度集中的、统一的。在一个地区内生产同类产品的各工厂,可以隶属于这个行业,也可以隶属于那个行业,如石油化工、电炉钢、电石、铸造等。接受本行业的计划、技术、业务的领导,同类产品的各个工厂可以制订各自不同的产品规格、技术标准、销售方式,可以根据国家计划或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和销售。
但是电力产品则截然不同,在一个电网里不管有多少个发电厂、供电局也不管这些厂、局的隶属关系如何,都必须接受电力网的统一调度,要有统一质量标准。周波、电压、统一管理办法,在电力技术业务上受电网的统一指挥和领导,电能由电网统一分配和销售,电网设备的检修、启动、停止、发电量和电力增减,都是由电网来决定。这一点还要逐步扩展到用电单位,这是电力生产高度集中统一性的另一个方面。从上述两方面,在一个电力网内,必须统一指挥、统一调度、统一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,这是电力生产的规律。电力生产的指挥、调度都是集中在电网调度部门在一个供电区内都是独家经营。
3.电能使用最方便,适用性最广泛。发电厂、电网经一次投资完成后,它就随时可以运行。电能不受或很少受时间、地点、空间、气温、风雨、场地的限制,与其它能源比较是清洁、无污染。对人类环境无害的能源。
4.电力生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先行性。国民经济发展中电力必须先行。人们往往称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“先行官”。所谓先行作用主要是装机容量、电网容量、发电量增长速度应大于工业总产值的增长。这个数量上的超前关系是由一系列因素决定的。